2007多層次傳銷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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調查概要

2007調查概要

調查概況

2007調查概況

基本資料分析

2007基本資料分析

經營概況

2007參加人及傳銷商概況

2007多層次傳銷營業額規模

2007銷售商品或勞務類別

2007進貨(製造)成本所占比重之分布

2007佣金(獎金)支付比率之分布

2007員工薪資與折舊

2007銷售商品之來源

2007多層次傳銷制度

對未來經營概況之看法

2007對未來經營概況之看法

總結

2007直銷調查報告之總結

附錄

多層次傳銷業重要指標2007版

資料來源公平會

多層次傳銷制度
事業採行多層次傳銷方式銷售,先制定完善之傳銷制度,包括傳銷組織之建立及其架構、營運計畫及規章等,依營運規章,透過傳銷組織擴張,方能加速拓展業務。為對258家傳銷事業之傳銷制度有所了解,以下分別就層級分布、營業規範及活動概況等進行分析:
1. 聘級分布
傳銷組織層級設計有單一聘級制、非單一聘級制及雙軌制等類別,各傳銷事業之聘級層數不一,若將聘級層級分為雙軌制及單一聘級、2至3層、4至8層、9層以上等4類,則聘級數在4至8層之事業家數計171家(占66.28%),9層以上之事業計53家(占20.54%),雙軌制及單一聘級、2至3層之事業各占6.59%。另最低聘級傳銷商占總傳銷商之比率達45.46%,而最高聘級傳銷商占總傳銷商比率3.31%,足見多層次傳銷組織為一底層相當大之金字塔型結構。
2. 營業規範狀況
(1)佣金計算方式
多層次傳銷事業計算傳銷商佣金方式可概分歸零制度及不歸零制度2種,其差異在於計算佣金所採用之比率是否由累計業績決定。一般而言,不歸零制度其業績金額可長期累計,不因單一時間內業績起伏而影響佣金比率,有長久留住傳銷商之效,此種方式為兼職人員多、銷售低價位商品之業者所採用,惟其缺點是易造成傳銷商閒散、消極從事傳銷,有不勞而獲之慮。
另混合制係指佣金計算方式依層級不同,分採歸零制及不歸零制。調查顯示,以歸零方式計算佣金之事業計90家(占34.88%),其歸零週期以「月」計算者占90.00%;另採不歸零制度之事業計96家(占37.21%);按實施多層次傳銷時間觀察,早期業者採用歸零制度之比率較高,91年以後實施多層次傳銷之事業僅31.79%採歸零制度,其比率為各實施期別最低。(表19)
表19 傳銷商佣金計算方式-按實施多層次傳銷時間分
民國96年底 單位:家
實施時間別
總計
歸零制度之週期
不歸零
制度
混合制
其他
總計
258
90
81
-
2
7
96
72
民國79年以前
12
4
3
-
-
1
2
6
民國80年至85年
26
12
12
-
-
-
7
7
民國86年至90年
47
19
17
-
1
1
17
11
民國91年以後
173
55
49
-
1
5
70
48
(2)佣金計算基準
傳銷商佣金計算基準可分為積分值及銷售額(或消費值)二種,調查結果顯示,有218家(占84.50%)採積分值為計算基準,40家(占15.50%)直接採用銷售額或消費值為計算基準。
(3)退貨概況及規定
96年參加人退貨總額計10.31億元,占多層次傳銷營業總額1.94%,其中退出退貨占41.93%;另已訂定退退貨商品價值減損規範之事業計224家,占86.82 %。
(4)傳銷商加入其他多層次傳銷事業之規定
對於傳銷商加入其他多層次傳銷事業之規定,以有條件同意(包括不得擔任他事業高層級職務、不得加入銷售類似產品之事業...等條件)計112家(占43.41%)為最多,其次為同意計109家(占42.25%)。整體而言,多層次傳銷事業對傳銷商之約束力有限。

(5)續約費之規定
無續約費用之事業占7成2,有續約費用之事業僅占28.29%,續約費介於50元~3萬元間,繳交續約費用家數比率與營業規模成正比,營業規模達1億以上之事業逾37.88%要繳續約費用,但營業規模未達1百萬元之事業僅有17.39%要繳續約費用,足見加入有繳交續約費用規定事業之傳銷商,可能較積極從事傳銷業務。(表20)
表20 事業對續約費之規定-按多層次傳銷營業額分
  民國96年底 單位:家;%
多層次傳銷營業額別
總計
每年須繳續約費
每年不須繳續約費
家數
百分比
家數
百分比
家數
百分比
總計
258
100.00
73
28.29
185
71.71
未及1百萬元
23
8.92
4
17.38
19
82.61
1百萬元至未及1千萬元
79
30.62
21
26.58
58
73.42
1千萬元至未及1億元
90
34.88
23
25.56
67
74.44
1億元至未及10億元
54
20.93
20
37.04
34
62.96
10億元以上
12
4.65
5
41.67
7
58.33
(6)福利措施

事業除依傳銷商業績給付佣金、獎金外,為激勵績效,另訂有福利措施之事業計101家(占39.15%),其餘60.85%之事業沒額外福利措施。在有福利措施之事業中,以旅遊補助最多,計80家(占有福利措施家數79.21%),至於購車補助計20家(占19.80%)、保險補助11家(占10.89%)。

分類:直銷數據 分類:2007直銷數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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